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與藝文創作者


討論大綱
本次座談,將請您主要就今年二月三日立法院通過之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」(簡稱「文創法」)對於藝術創作者的影響,進行討論及提供建言。
問題一:對於部分藝術家創作與展覽活動等欠缺資金的現況,您認為文創法是否將有所幫助?文創法規定中,像是「國發基金投資文創產業」(9)、「政府協助融資」(19)、「企業相關投資得抵減賦稅」(26, 27, 28)等,您認為是否將有實效?為什麼?
問題二:對於擴大藝術消費市場方面,您認為文創法是否將有所幫助?文創法規定中,像是「發放藝文體驗券」(14)、「政府補貼優惠票價之價差」(15)、「企業購票捐贈抵稅」(26)等,您認為是否將有實效?為什麼?
問題三:在人才培育與藝術工作室的設立方面,您認為文創法是否將有幫助?文創法規定中,像是「設立文創研究院」(7)、及「設立文創聚落」(25)等,您認為是否將有實效?為什麼?
問題四:整體來說,您認為文創法是否能夠促進文創產業的健全?若還有不足之處,您認為還需要加強哪些層面?例如草案中曾經提及的鑑價制度的建立,是否仍有所需要?
問題五:除了文創法以外,您認為藝術工作者是否仍需要其他的文化與媒體政策的協助?例如公共電視的「表演藝術廳」類型的節目的增加等,是否對於藝術工作者有所幫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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