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場:PPS之外 ,電視數位化還剩下什麼?-追尋電視公共利益的最終新意

第五場題綱(16:30~17:50)



主題:PPS之外 ,電視數位化還剩下什麼?-追尋電視公共利益的最終新意

說明:

台灣數位電視政策發展歷程已有一段時間。自1999年推動數位無線電視試播,到2008年無線五台正式開播數位電視,推出15個數位電視頻道。此外,2006年行動電視亦開始進行試播。2010年行政院初步確認將進行第二單頻網與行動電視的執照核發。同時通過數位匯流發展方案、數位轉換期間的相關配套措施,以及有線電視、寬頻電視的政策發展方向。
我們可將類比訊號切換為數位訊號的電視發展,視為第一階段數位轉換。隨著網路與電視透過YouViewGoogle TVApple TV等連網電視服務之興起,二次數位轉換正興起另一波全球數位匯流趨勢,也就是直指網路與電視終於真正邁向匯流。對於傳統電視產業而言,絕對無法置身事外於連網電視潮流湧進市場的事實。


至今許多電視平台仍採取套餐模式,電視觀眾購買的節目往往不是他們真正想看的內容。然而,連網電視正在改變付費電視與無線電視的產業面貌,提供觀眾結合傳統線性電視服務與各種應用服務。電視服務將朝向依菜單點菜的模式,觀眾可免費收視大部分的電視節目,並付費取得真正想看的內容。
過去IPTV的發展(例如MOD),是以傳統的walled-garden形式來傳輸電視訊號。然而,今日的新電視平台,將擴大電視影像傳送方式。舉例而言,由GoogleIntelSonyLogitech技術合作推動的電視計畫,將建立起網路內容與應用服務直接傳輸到電視機的開放性產業環境。此外,Google TV也將整合網路與電視至單一的無縫隙體驗,而非忽略傳統電視內容。

再者,以台灣的壹電視來說,它推出自己的機上盒,除了網路電視之外,還可以觀賞隨選視訊、進行線上購物,採取連網電視的模式進入收視戶中。壹電視自行尋求產業生路,發展全方位的媒體服務,達到網路與電視整合應用的服務。未來的電視不只是媒體頻道,而是一個匯聚而成的系統應用平台。將改變許多內容業者對當今廣電產業的想像。

電視與網路透過傳輸通路的不斷聚合,對電視的內容製作者確實形成很大的影響,新媒體平台的發展著實讓人產生諸多翻轉的思想改造。在競爭激烈的電視市場,內容提供者要思考的不只是廣電網絡,更要將產業思維擴大到互連網、行動網絡,作出適當的內容分解與重組。在政府方面,則應思考如何提供公民獲取機會平等的公共資訊服務,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,賦予每位公民擁有數位公民權,取得數位內容服務。



討論題綱:

1.如何確保多種數位電視平台的公平競爭?

2.如何提高公民使用數位新服務的意願?新電視平台如何實現公民機會均等的資訊服務?

3.在積極推動數位轉換之際,如何同時做好文化創意產業的管理?例如數位版權保護、智慧財產權、盜版等問題。

4. 有鑑於日本地震與海嘯災難,台灣新的數位電視平台,如何發揮匯流與資訊功能,善盡預警與救災重大訊息之傳遞職責?

5. 新平台如何以開放與平等原則,鼓勵公民成為應用服務開發者Developer,進入數位新世界與公民社會互動?

主持人:

程宗明,財團法人公共電視董事

與談人:

林怡蕿,日本仙台大學大眾傳媒與體育訊息研究所副教授
施素明,財團法人公共電視研發部研究員
李恭航,中華電信數位內容辦公室兼互動式多媒體處副處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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